JavaScript引擎的工作原理

转载自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mrxiaohe/p/5072034.html

1. 什么是JavaScript解析引擎?

简单地说,JavaScript解析引擎就是能够“读懂”JavaScript代码,并准确地给出代码运行结果的一段程序。比方说,当你写了 var a = 1 + 1; 这样一段代码,JavaScript引擎做的事情就是看懂(解析)你这段代码,并且将a的值变为2。

学过编译原理的人都知道,对于静态语言来说(如Java、C++、C),处理上述这些事情的叫编译器(Compiler),相应地对于JavaScript这样的动态语言则叫解释器(Interpreter)。这两者的区别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:编译器是将源代码编译为另外一种代码(比如机器码,或者字节码),而解释器是直接解析并将代码运行结果输出。 比方说,firebug的console就是一个JavaScript的解释器。

但是,现在很难去界定说,JavaScript引擎它到底算是个解释器还是个编译器,因为,比如像V8(Chrome的JS引擎),它其实为了提高JS的运行性能,在运行之前会先将JS编译为本地的机器码(native machine code),然后再去执行机器码(这样速度就快很多),相信大家对JIT(Just In Time Compilation)一定不陌生吧。

我个人认为,不需要过分去强调JavaScript解析引擎到底是什么,了解它究竟做了什么事情我个人认为就可以了。对于编译器或者解释器究竟是如何看懂代码的,翻出大学编译课的教材就可以了。

这里还要强调的就是,JavaScript引擎本身也是程序,代码编写而成。比如V8就是用C/C++写的。

2. JavaScript解析引擎与ECMAScript是什么关系?

JavaScript引擎是一段程序,我们写的JavaScript代码也是程序,如何让程序去读懂程序呢?这就需要定义规则。比如,之前提到的var a = 1 + 1;,它表示:

  • 左边var代表了这是申明(declaration),它申明了a这个变量
  • 右边的+表示要将1和1做加法
  • 中间的等号表示了这是个赋值语句
  • 最后的分号表示这句语句结束了

上述这些就是规则,有了它就等于有了衡量的标准,JavaScript引擎就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去解析JavaScript代码了。那么这里的ECMAScript就是定义了这些规则。其中ECMAScript 262这份文档,就是对JavaScript这门语言定义了一整套完整的标准。其中包括:

  • var,if,else,break,continue等是JavaScript的关键词
  • abstract,int,long等是JavaScript保留词
  • 怎么样算是数字、怎么样算是字符串等等
  • 定义了操作符(+,-,>,<等)
  • 定义了JavaScript的语法
  • 定义了对表达式,语句等标准的处理算法,比如遇到==该如何处理
  • ⋯⋯

注:js兼容性问题的原因

标准的JavaScript引擎就会根据这套文档去实现,注意这里强调了标准,因为也有不按照标准来实现的,比如IE的JS引擎。这也是为什么JavaScript会有兼容性的问题。至于为什么IE的JS引擎不按照标准来实现,就要说到浏览器大战了,这里就不赘述了,自行Google之。

所以,简单的说,ECMAScript定义了语言的标准,JavaScript引擎根据它来实现,这就是两者的关系。

3. JavaScript解析引擎与浏览器又是什么关系?

简单地说,JavaScript引擎是浏览器的组成部分之一。因为浏览器还要做很多别的事情,比如解析页面、渲染页面、Cookie管理、历史记录等等。那么,既然是组成部分,因此一般情况下JavaScript引擎都是浏览器开发商自行开发的。比如:IE9的Chakra、Firefox的TraceMonkey、Chrome的V8等等。

从而也看出,不同浏览器都采用了不同的JavaScript引擎。因此,我们只能说要深入了解哪个JavaScript引擎。

数据结构和内存中堆和栈的区别和联系

部分转载自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ChenZhongzhou/p/5685537.html

一、数据结构中的堆与栈:

栈:是一种连续储存的数据结构,具有先进后出的性质。通常的操作有入栈(圧栈)、出栈和栈顶元素。想要读取栈中的某个元素,就要将其之前的所有元素出栈才能完成。类比现实中的箱子一样。

堆:是一种非连续的树形储存数据结构,每个节点有一个值,整棵树是经过排序的。特点是根结点的值最小(或最大),且根结点的两个子树也是一个堆。常用来实现优先队列,存取随意。

二、内存中的栈区与堆区:

一般说到内存,指的是计算机的随机储存器(RAM),程序都在这里面运行。计算机内存的大致划分如下图所示:

图一

栈内存:由程序自动向操作系统申请分配以及回收,速度快,使用方便,但程序员无法控制。若分配失败,则提示栈溢出错误。注意,const局部变量也储存在栈区内,栈区向地址减小的方向增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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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/测试栈内存
#include <iostream>
int main()
{
int i = 10; //变量i储存在栈区中
const int i2 = 20;
int i3 = 30;
std::cout << &i << " " << &i2 << " " << &i3 << std::endl;
return 0;
}

测试输出为:

图二

&i3 < &i2 < &i,证明地址是减小的。

堆内存:程序员向操作系统申请一块内存,当系统收到程序的申请时,会遍历一个记录空闲内存地址的链表,寻找第一个空间大于所申请空间的堆结点,然后将该结点从空闲结点链表中删除,并将该结点的空间分配给程序。分配的速度较慢,地址不连续,容易碎片化。此外,由程序员申请,同时也必须由程序员负责销毁,否则则导致内存泄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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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/测试堆内存和栈内存的区别
#include <iostream>
int main()
{
int i = 10; //变量i储存在栈区中
char pc[] = "hello!"; //储存在栈区
const double cd = 99.2; //储存在栈区
static long si = 99; //si储存在可读写区,专门用来储存全局变量和静态变量的内存
int* pi = new int(100); //指针pi指向的内存是在 堆区,专门储存程序运行时分配的内存
std::cout << &i << " " << &pc << " " << &cd << " " << &si << " " << pi << std::endl;
delete pi; //需程序员自己释放
return 0;
}

测试输出为:

图三

运行多次后会发现pi所指向的地址并不连续,是跳跃式的;而&si是一致的,储存在可读写区;前三个变量都储存在栈区,由程序自动分配和销毁。

栈内存和堆内存的总结:例如我们定义了一个 char a ;系统会自动的在栈上为其开辟空间。而堆(英文名字:heap)则是程序员根据需要自己申请的空间,例如malloc(10); 开辟是个字节的空间。由于栈上的空间是自动分配自动回收的,所以栈上的数据的生存周期只是在函数的运行过程中,运行后就释放掉,不可以再访问。而堆上的数据只要程序员不释放空间,就一直可以访问到,不过缺点是一旦忘记释放会造成内存泄露。

观察者模式与发布-订阅模式

转载自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lovesong/p/5272752.html

在翻阅资料的时候,有人把观察者(Observer)模式等同于发布(Publish)/订阅(Subscribe)模式,也有人认为这两种模式还是存在差异,具体的差异为调度的地方不同。

观察者模式

比较概念的解释是,目标和观察者是基类,目标提供维护观察者的一系列方法,观察者提供更新接口。具体观察者和具体目标继承各自的基类,然后具体观察者把自己注册到具体目标里,在具体目标发生变化时候,调度观察者的更新方法。

比如有个“天气中心”的具体目标A,专门监听天气变化,而有个显示天气的界面的观察者B,B就把自己注册到A里,当A触发天气变化,就调度B的更新方法,并带上自己的上下文。

图一

发布/订阅模式

比较概念的解释是,订阅者把自己想订阅的事件注册到调度中心,当该事件触发时候,发布者发布该事件到调度中心(顺带上下文),由调度中心统一调度订阅者注册到调度中心的处理代码。

比如有个界面是实时显示天气,它就订阅天气事件(注册到调度中心,包括处理程序),当天气变化时(定时获取数据),就作为发布者发布天气信息到调度中心,调度中心就调度订阅者的天气处理程序。

图二

总结

  1. 从两张图片可以看到,最大的区别是调度的地方。

虽然两种模式都存在订阅者和发布者(具体观察者可认为是订阅者、具体目标可认为是发布者),但是观察者模式是由具体目标调度的,而发布/订阅模式是统一由调度中心调的,所以观察者模式的订阅者与发布者之间是存在依赖的,而发布/订阅模式则不会。

  1. 两种模式都可以用于松散耦合,改进代码管理和潜在的复用。

javascript链式调用

转载自:https://www.cnblogs.com/youxin/p/3410185.html

方法链一般适合对一个对象进行连续操作(集中在一句代码)。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代码量,缺点是它占用了函数的返回值。

一、方法体内返回对象实例自身(thi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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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unction ClassA(){
this.prop1 = null;
this.prop2 = null;
this.prop3 = null;
}
ClassA.prototype = {
method1 : function(p1){
this.prop1 = p1;
return this;
},
method2 : function(p2){
this.prop2 = p2;
return this;
},
method3 : function(p3){
this.prop3 = p3;
return this;
}
}

定义了function/类ClassA。有三个属性/字段prop1,prop2,prop3,三个方法methed1,method2,method3分别设置prop1,prop2,prop3。

链式调用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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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ar obj = new ClassA();  
obj.method1(1).method2(2).method3(3); // obj -> prop1=1,prop2=2,prop3=3

可以看到对obj进行了连续三次操作,只要愿意ClassA的N多方法都这样定义,调用链会一直延续。

该方式缺点是链方法唯一地绑定于一种对象类型(ClaaaA),按这种方式实现链式操作,每定义一个类,其方法体中都要返回this。第二种方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。